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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
吉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对于投档比例,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,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(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)提档。
东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大学
东北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学校实行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,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。
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
西南财经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对于考生填报志愿,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者,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
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东师范大学
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经学校考核认定获得2016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,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录取。
清华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清华2016本科招生 清华大学
清华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根据教育部规定,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
北京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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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发布,北京大学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,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,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。
华北电力大学(北京)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北电力大学
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章程规定,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。对享受政策加分(或降分)的考生,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(或降分)投档。
中山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
中山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本校按学科门类招生的专业,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,确定培养专业。
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东理工大学
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章程规定,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先按专业志愿顺序、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,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。
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
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章程规定,对各省(区、市)高考成绩前三十名的优秀学生,进校后一个月内可在全校范围内按文理科重新选择专业或学院(不包括致远学院)。
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
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学校根据在各省(区、市)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,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%,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%。
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
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,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: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(含自主招生学生、国防生、高水平艺术团、高水平运动队、国家专项计划、高校专项计划等)及保送生。
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
招生章程 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教育部相关规定和《华南理工大学章程》,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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